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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26 #122
第一篇 前言
第一章 略述本书内容及观念
本书以‘鼓励戒杀、护生、放生’,‘阐明因果报应原理’,‘介绍净土念佛法门’为主旨。各篇内容略述如下:
第一篇第二章:首先说明‘因果报应的一般规则’。
第三、四篇:列举近代发生的‘杀生受恶报,戒杀得福报’真实事例,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藉增读者信心。
阅读这一部分,或许有人会问:‘疾病有医学上的原因,说是由于杀生所致,岂非矛盾,且不科学?’‘短命惨死,或因暴病或因横祸,为何与杀生有关?’这是合理而常有的疑问。
面对如此问题,我们只须先确立下面的观念自然可以找到合理的答案,那就是:‘依照科学观点而言,一件事情的发生,可以有近因、远因、更远因及根本因。这些不同层次的原囚,并不互相矛盾对立,而是可以互相连贯、互相涵盖、互相包容的。只要原因与结果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便可肯定该一原因的正确性。’执‘近因’以非难‘远因’,或者执‘远因’以非难‘近因’,都是牛头不对马嘴、不合逻辑的事。
例如:已知感染B型肝炎病毒是罹患B型肝炎的原因,但感染病毒后不一定发病,还须当事人身体差、没有抵抗力、没有产生足够抗体才会发病。若有某甲因好赌破产而家贫,常常过度工作透支体力,以致身体衰弱,又加成染病毒,于是患B型肝炎,这时包括好赌、家贫、过劳、体弱、感染病毒这五个因素,都是导致某甲罹患肝炎的原因,彼此并不矛盾。以此观点而论,可知用佛法分析因果、追究根本原因,并不违背科学精神。
第二篇:说明‘既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常常有例外情形发生?’也就是‘为何常见到行善的好人没好报,为恶的坏人没恶报的矛盾现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许多人是由于看见这些例外情形与矛盾现象,因而不信因果报应,否定因果报应,致失大利,实在可惜。所以读者诸君务请详看本篇,不可错过。
面对上述的矛盾现象,我们一定要有一个科学观念:‘科学研究与实验是允许有例外情形发生,而且实际上也常发生。’只要把例外的原因找出来,就无损于原来那项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价值或真实性。
举例来说:‘符合规格的防弹衣,能够阻止枪弹贯穿,保护穿戴者的安全。’但是如果防弹衣偷工减料、或者子弹威力超过它的负荷力、或者子弹射中防弹衣没能盖住的身体其他部位,则发生例外情形,导致穿戴者伤亡。这种例外情形并无法据以推翻‘防弹衣能防弹’的事实。
又例如:‘抗生素盘尼西林能治疗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但是治疗当中,常因诊断错误,药量不够、给药方法不妥、细菌产生抗药性、发生过敏、发生并发症、或者身体存在其他恶性疾病减弱了抵抗力….等等情形而宣告无效。这种例外并无法推翻‘盘尼西林能治肺炎球菌性肺炎’的真实性。
同样的道理,虽然‘因果报应的规则’常有许多例外与矛盾现象,但是并不能构成充分的理由来推翻因果报应的真实性。我们只要了解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有很合理的原因,自然不会被它所迷惑,而丧失对因果的信心。本篇中引用佛经,对这些现象作了很合理而令人满意的解释。
第五篇:指出整个宇宙生命界因果报应的全部面貌与过程,系呈现在‘六道轮回’上面。六道轮回有如一片茫茫的苦海,聪明的读者,若有志脱离这一苦海,只要依照所介绍的念佛法门修持,人人都可以成为永恒的圣者——佛。
第六篇:介绍戒杀的实践方法,并探讨关于戒杀的若干疑问。
第二章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一套因果理论,内容不尽相同,对某些事情的观点,甚至存在著相当大的歧异。由于佛教对于因果报应有一套圆满而透彻的看法,本书将依照它的理论,做为探讨因果的根据。
佛法中的因果理论,内容很广。本书所要讨论的因果报应,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简单的说,‘因果报应’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律’就是因果报应的一套规则与定律。
详细说,属于恶的行为主要的有‘十恶’、‘五逆’。每种恶行,各有它应受的恶报,而且依照恶行的轻重而有差别:做‘十恶’最重的,死后入地狱受苦;中等程度的,死后转生为畜生受苦;较轻程度的,死后生为饿鬼受苦。当受完上面苦报后,再出生为人时,则分别受下面的果报:
(一)杀生:会得多病、残疾、短命、多祸殃、骨肉分离等果报。(将人或动物直接或间接加以杀害,属于杀生恶行;若加以刑打、虐待、伤害,则属类似于杀生的恶行,得类似果报。)
(二)偷盗:贫穷;或财产与他人共有,无法自由支配。(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或财物,未经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是偷盗。)
(三)邪淫:配偶不善良、不忠贞,或妻子受人拐骗奸淫、得不到满意的眷属。(乱搞男女关系以及从事与色情有关的行业都属邪淫恶行。)
(四)妄语:得到受人诽谤、欺骗之果报。(说谎、作伪证、不守信都犯妄语罪。)
(五)绮语:说的话别人不信任、不接受,说话不清。(说黄色邪淫的话,使人想入非非,谓之绮语。)
(六)两舌:眷属背离,亲族弊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即是两舌。)
(七)恶口:常受人恶声相向、多诉讼纷诤。(用凶暴或恶毒的话骂人即恶口。)
(八)贪欲:心不知足、多欲无厌。(贪求财色名利各种享受,迷恋不舍,谓之贪。)
(九)嗔恚:常受人说长论短,常受人扰而烦恼,或被陷害。(稍不如意就生气怨恨即是嗔恚。)
(十)痴:生在充满邪见的家庭、生在偏僻缺乏佛法与文明的地方,心谄曲、好奉承巴结、使诡计。(痴是指邪见、不信因果。)
十恶之外,五逆是更重的恶行,其中一项是‘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它的果报是应入最苦的无间地狱受无量久远的大苦报。其他各种恶行各有其应受恶报,名目繁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属于善的行为主要的是‘十善’:(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绮语(六)不两舌(七)不恶口(八)不贪欲(九)不嗔恚(十)不痴。
能实行十善,得到的果报正好与行十恶者相反。程度重的死后生于天上享天福;程度轻的死后再出生为人。以前能行不杀者,再出生为人时,可得到健康、少病、长寿的善报;修其余善行者,各享应得的善报。
第三章 为何单从戒杀与放生来探讨因果
上一章说到‘每一种善恶行为,各有应得的果报’,这是一个原则。现在是科学时代,一切讲求证据,只有说理而无实证,不易令人相信。
本来佛经上以及我国历代佛书及善书,都有很丰富的因果报应故事。但是许多人较少机会阅读这些佛经与古书,既使读了,也常因那是古人的记载,年代久远,较少亲切感,甚至怀疑它的真实性。其实因果定律亘古不变,因果报应的实事,也是古今相同。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本书第三、四篇列举出近代发生的‘杀生恶报与戒杀善报’真实事例,作为证据,藉增信心。
如前所言,善有十善,恶有十恶,想要把各种善恶行为的报应实例都加以收集,大非易事。而且人有羞耻之心,既使作恶,不欲人知,若将当代人的偷盗、邪淫等大家认为不名誉的事,笔之于书,有违古人隐恶扬善的教训。因此选择大家认为无关名誉的‘杀生恶报实例’,作为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最好证据。藉此推彼,此真则彼真,各种类的善恶报应也就无可置疑了。
而且时处今日,物质文明越进步,水火灾、交通事故、工业灾害等意外横祸越加频繁;更因许多人的心性凶暴,导致绑票、杀人、枪击、械斗以及刀兵战乱,时有所闻,这一切照因果律来说,都是由于众生的杀生罪业所感招而得的苦报。此时此刻,提倡以及实行全面性的戒杀,乃是弭灾止难、导社会于祥和的应病良药。此乃本书以戒杀为主题之最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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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27 #6612
第一章 因果律的特性
众所周知,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制裁犯罪,一部厚厚的六法全书尚嫌不足。因果律要规范所有善恶行为的报应,当然也不会太简单;因果律的特性,自然也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
以下仅就与矛盾现象有关的三个特性提出讨论:(一)公平的特性;(二)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的特性;(三)隐微的特性。为了说明的方便,将公平的特性再分为三点来讨论。合起来共有五点,分别叙述如下:
壹、因果通于三世
所谓‘三世’是指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现在世’指现在这一生。‘过去世’包括的范围,是由现在世的前一世起,逆推到无穷久远的过去,这段时间都属过去世。‘未来世’包括的范围,是由下一世起,顺推到无穷遥远的将来,这段时间都属于未来世。
所谓‘因果通于三世’,意义有二:(一)从行善或作恶到产生果报,所须时间有快有慢。快的话,当生就得到果报;慢的话,可能过去世造的因,今生才受报,或今生造的因,未来世才受报;更慢的话,则由因到果,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百千万劫,无穷久远的时间才产生果报。(劫是佛经上计算时间的单位。劫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经上说的劫,通常指的是大劫。一个大劫是十三亿四千三百八十四万年。)⑷产生果报后,受报的期间也有短有长。短的话,只有几日、几月、几年;长的话,从开始受报,到报尽为止,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千万亿劫,无穷久远的时间。关于这一点,请参考下一段的说明。
贰、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 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
兹分别讨论如后:
一、‘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
说明:
‘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报。’小的福报程度轻,赚小钱、享小名、做小官或小主管、生活小康;小的福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享尽。‘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报。’大的福报程度重,赚大钱、享大名、做大官或大企业家,甚至做国王做总统,生活优裕;大的福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尽福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享受福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享受完毕。在没享完前,是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剥夺他应享的福报的。
佛经中有关的经文:
1、佛说护净经说:‘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余粮。’意思是说持斋一日,可以得到六十万世不受饥饿的福报。
2、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十品说:‘我观业道众生,校量布施,有轻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又说:‘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喑哑,聋痴无目,如是种种不完具者:…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软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
3、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六品说:‘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即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
4、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四品说:‘归依地藏菩萨……若能志心归敬,及瞻礼赞叹,香华衣服,种种珍宝,或复饮食,如是奉事者,未来百千万亿劫中,常在诸天受胜妙乐,若天福尽,下生人间,犹百千劫,常为帝王。’
举例:
1、佛说诸德福田经记载:‘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名叫波拘卢。久远的过去世以前,曾遇僧人举办弘扬佛法大会。他听后无比欢欣,拿呵梨勒果供奉众僧。由此功德,命终升天享福。下生人间都出生在尊贵的家;端正雄伟,超绝群伦,九十一劫之久,未曾生病,此生仍有余福,遇佛出家修道。’
2、贤愚经记载:‘佛世时有一位金财比丘,往世为贫人,拾柴卖活。某日遇到毗婆尸佛,他将卖柴所得的钱,欢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由于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报,金钱财宝无穷尽。此世仍享同样的富报,并且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罗汉果位。’
二、‘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
说明:
‘小的恶行得到小的恶报。’小的恶报程度轻,得小病、遭小挫折、劳苦而收入微薄、贫穷而低贱;小的恶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报尽。‘大的恶行得到大的恶报。’大的恶报程度重,或得大病、恶疾、短命、横死,或遭大挫折,或生而盲聋喑哑、身体残废,或生而为乞、饥寒交迫;大的恶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千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受尽恶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恶行,他很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接受恶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受报完毕。在没有受报完毕前,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免除他应受的恶报。
佛经的经文: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三品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举例:
贤愚经贫女难陀品记载:‘佛弟子中有一位难陀比丘尼,原本是贫女。她往世生于迦叶佛时代,有一次,与某位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的贫女争著供养佛僧。佛先接受贫女的请求,难陀看不起贫女,向佛说:“世尊为什么不受我的供养,却先答应那位乞丐的请求呢?”由于辱骂有修行的人为乞丐之罪业,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恶报。’
参、善恶不能轻易互相抵销
‘善业与恶业不能轻易互相抵销;须有相当的条件才可相抵。’这是维持因果律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则。善恶能相抵销时,‘抵销’只是一种表面上看到的现象,实际上应称为‘转业’较正确。‘转业’是指‘原有的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或者是‘原有的恶报,因忏悔、止恶、行善、念佛而发生转变。’这时被转变的业报,或者由重转轻、由轻转无;或者现报转为后报、后报变为现报;或者根本断灭,或者暂时中止而隐伏,以后遇缘仍会再发。情形复杂,无法一概而论,也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说得明白。
这一个特性与世俗上的情形大不相同。世上有钱、有地位、有势力的人犯了罪,只须花大笔钱,买通贪官污吏,就可免除应受的刑罚。但天地大公无私,因果律之前,不分贫富贵贱一律平等,善恶不能随便抵销,有钱有势者做了恶业,无法用金钱改做善事以求抵销应受的恶业。否则有钱势的人,大可有恃无恐,做尽伤天害理的事,然后花钱做做善事,就可消灾,免受恶报,如此一来那有公平可言。
不过,佛出世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众生出离苦海,当然也慈悲的替未信佛法、不明因果、犯下大恶重罪的人,指引了一条悔过向善的路。因此在符合相当条件之下,业报可以转变。如此一来,受到恶报、陷于痛苦绝境的人,也有了一线希望。
肆、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
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苦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是一定的道理。
但是有了‘因’后,还须要‘缘’来会合促发,才能产生‘果’。‘因’譬如种子,‘缘’譬如土壤、水分、空气、日光、这些都具备而且会合之后,种子就发芽、成长而结出果实。若缺乏缘的配合,种子仍是种子,不会自己变成果实。不过种子仍旧存在,只要有一天,‘缘’来促成,仍可成长而结果。
由于因缘会合才能产生果报,所以先造的因不一定先产生果报;后造的因不一定后产生果报;现在造的因也不一定今生就产生果报。
一般人多因看不见今生的现报,就否定因果报应的存在。其实,佛经上早就告诉我们:纵使经过百千劫那么久的时间,所做的善业恶业是不会消失的,只要因缘会遇,还是会产生果报,由自己来承担。
伍、复杂而隐微的特性
因果律绝对公平,因此必定复杂而不简单,难以三言两语解说明白;因果通于三世,因此常常隐微而不明显,难以轻易窥见全部的真相。
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往往一件福报或恶报,从开始到结果,跨越了过去世、现在世到未来世的长久时间,只有佛的智慧与神通才能彻底了解它的来龙去脉,我们凡夫是无法知道过去世与未来世的事情的。
因果报应有时隐微难测,就如浮于海上的冰山,我们只看见露出水面的部分,至于隐藏在水面下的部分有多大则不得而知。也许它只露出小小的一角,水面下的部分却巨大无比。无知的开船人,通常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理会聪明人的经验与劝告,见到冰山只是小小的,就盲目的将船开过去,结果难免船破人亡,后悔莫及。
不明因果的人也有同样的情形,他只相信自己的眼睛,佛陀的佛眼观察出来的因果法则他全没听过;不信因果的人,则虽听过却因没有深入了解而无法相信。于是自己整日循著因果律的轨道前进,却不会善用因果法则以求趋吉避凶,掌握命运。结果难免遭受苦报,甚至堕落到畜生、饿鬼、地狱中,久年凄惨过日,无有出期,岂不可怜,又复可叹!
虽然往世与来世的书,我们无法得知,使得因果报应常常隐微难测,好在有些情形,在这一生行善这一生就得到福报,这一世做恶这一世就受到恶报。而且其中不少的例子里面,有很明显的证据,显示出确实是因某一善行才得到某一福报,因某一恶行才得到某一恶报。我们藉著这些事例,得以间接印证佛说的三世因果规律,的确真实不虚。本书收集的事例即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章 好人行善为何不见好报
既然善有善报,为何有不少的好人,甚至努力行善的人,仍然遭遇挫折、灾难与病苦,坎坷度日,无可奈何?
前面一章说到因果通于三世的道理,大家一定了解;不管什么人,遭遇挫折、灾难与痛苦,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恶业,如今正在受报所致。这时他努力行善,以求旋转逆境改变命运,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各种条件未能配合,以致善行不能转变业报。这时他当然必须继续接受应受的恶报,直至报尽为止。(或许要到几年、几十年后,或者到死为止才报尽,或者未来世仍继续受报。)
所谓各种条件未能配合是指:缺乏真诚发自内心的‘慈悲心、宽容心、忏悔心、行善之心’以及不能力行十善或虽行而善行累积不够。
二、虽然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善行可以转变恶报,使它由长期变为较短期,但因往世所做恶业太重,应受的恶报期间很久,目前行善虽可得到福报,但仍嫌不足,福报与恶报力量悬殊,善不敌恶,转变了一部分业报后,仍有很多未能转变掉的恶报,必须继续接受,直到报完为止。(或许要到几年、几十年后,或到死,或到未来世才能报完。)假如今生至死仍无法受报完毕,当然今生就永远难以脱离困境,只有期待来世了。
譬如得了癌症,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并且耗尽钱财,连累子孙;行善的结果虽不能使他康复或减轻痛苦,但是却使他提早四个月就死亡,使他得以减免了最后四个月的剧烈痛苦,并且节省了大笔医药费。以上的情形,表面上看来行善似乎没有用,病人的癌症没有治好,还是死了,实际上行善的结果使他获得不小的好处,只因为因果律隐微难测的特性,使我们不能明白事实的真相罢了。
三、各种条件配合很好,行善的结果,已经使原本较重的恶报,转变为较轻的恶报;但因为表面上看来仍在受恶报的折磨,遂使人误以为行善没有功效。
譬如大肠癌开刀后复发,原本应受剧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由于平日行善积德的缘故,使他的痛苦程度比类似的患者轻很多,表面上苦报并未免除,实际上是减轻了。癌症患者确实有藉由努力忏悔、念佛、行善而完全康复的例子,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虽然不是假设用来做说明,它当然也有可能存在,请参看第四篇第二章自可明白。
四、各种条件配合很好,应受的恶报又不很重,或者即将受报完毕。行善的结果,到这一生的某个时期,善行累积够多了,于是福报的机缘成熟,恶报结束,逆境转顺,疾病康复,雨过天晴,行善的功效,于焉大显,庆快生平。
五、此外有一种情形较为特殊,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原本应于未来世承受的重大苦报,会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转变为较轻的苦报,而提早于现在受报。这种情形,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作好事没好报,其实正好相反,因为行善修行使他获得大利益,使重报转变为轻报,只不过提早于现在受报而了债。
由上可见,努力行善而能于今生就得到明显效果的只有第四种情形。而我们所看到许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命运坎坷,无法改善,除了第五外都是属于前面三种情形。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来一位新邻居,你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只见他很努力工作,收入也很可观,也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及不正当的浪费,但是搬来这儿住了大半辈子,他们没有一点存钱,遇到急难,还须向人伸手借贷,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未搬来这里以前,欠人一笔极大的债务,必须随赚随还,抵销欠债,不能稍有延误,这时谜厎就揭开了。
如上面所说‘行善、修行的好人,由于正在承受过去世作恶应受的恶报而病苦、受灾难,以致于看不到行善应有的善报,其实他们的苦难已因善行而减轻、减短,但是自己却不知道’的情形,今举二例为证:
例1、 现果随录上记载:麻城有姓王的某人,吃素持斋,经过三年,某日身上忽然长了难治的恶疮,对于持斋起了退悔的心。他的朋友安慰他:‘你是持斋的人,佛与天神必会保佑你。’王答说:‘我已持斋三年,却得此恶报,持斋还有好处吗?’朋友说:‘你既然认为所持的斋没有用,可否把它卖给我?’王某问他怎样卖法,朋友告诉他,每持斋一天一分钱计算,吃素三年共可卖银钱十两八钱。王某很高兴,立即写了收据拿了钱,把持斋吃素的功德卖给朋友,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不料当晚梦到二个鬼来责骂他:‘本来十个月前你就该死了,因为你持斋修行,所以能延命到现在。你既卖去持斋功德,算起来反而让你活过头了。’说罢立即要捉他走。姓王的哀求鬼卒暂且宽容,延缓一天,愿意将钱退还,恢复吃素持长斋。明日,找到他朋友,说明原委,想讨回卖斋的收据,朋友说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用火焚化了。王后悔不已,当天果然死了。
王某人本来十个月前就应死亡,因持斋修善的功德,使死亡的重报,转变为较轻的、只生恶疮的苦报。却因他的卖斋与立即死亡,而彰显了其中的因果转变情形,足以为本章所述因果原理作最好的印证。
例2、 印光大师文钞全集引述了一件唐朝玄奘法师记录下来的事:唐朝时,西域天竺国有位戒贤法师,德高望重,名震四天竺国。某一年身患恶病,痛苦极为惨烈,无法忍受,正想自杀以求解脱时,忽见文殊、普贤、观世音三位菩萨降临,指示他:‘你在久远劫前,作过多次国王,做了许多迫害恼乱百姓的恶行,本应堕落恶道(地狱、饿鬼、畜生称为恶道),长久受大苦报,由于你宏扬佛法的缘故,得以免除将来的地狱大苦报,将它转变成目前的人间小病苦,你要忍受。再过三年,有位大唐国僧人名玄奘,会到此拜你为师,求受佛法。’戒贤法师于是强忍病苦,力行忏悔,经过很久,终于康复。过了三年,玄奘法师果然来拜师求法。戒贤法师叫弟子述说病苦的情形,徒弟边说边哭,可见病苦的惨状。若非菩萨指明往世因果,或许有人会说,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尚且得到这样的惨病,佛法有什么灵感和利益吗?其实这全是往世业因,以及转‘后报重报’成为‘现报轻报’的缘故。
第三章 坏人作恶为何不见恶报
既然恶有恶报,为何有不少坏人,甚至无恶不做的人,仍然升官发财,辉煌腾达,事事如意,令人羡慕?
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因此不管什么人,今世做大官、赚大钱、享大名,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报所致。这时他不修善而为非作歹,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一、若善恶不能互相抵销,他当然可以继续享受他应享的福报,继续升官到他所应得的职位为止,或继续赚大钱,如他所应得的。直到福报享尽时,才会开始遭受为恶所应得的恶报。这个时间或许在几年、几十年后,或许到死为止,或许未来世仍继续享受他未享完的福报。
二、若其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应享的福报期间非常长久,目前虽然作恶应受恶报,但比起福报的力量仍差很多。既使作恶转变了一部分福报,但还有很多剩余的福报,让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来,这一生中,他永远过著好日子,当然看不出为恶所应得的下场。
三、不断作恶的结果,使原本很大的福报,减为比较轻的福报,但因表面上看来仍在享受福报,过著好日子,遂使人误以为作坏事不会有恶报。
四、应享的福报即将享受完毕,做坏事到某个程度,累积得够多了,于是恶报的机缘成熟、福报结束,开始尝到为恶的苦果,过著凄惨的日子,甚至得到恶疾、遭横祸而死,后悔莫及。
由上可知: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非作歹,却仍旧能步步高升、钱财滚滚、得意非常,都是属于前面第一、二、三的情形。
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来一位陌生的新邻居,他并没有从事任何正当或不正当的、可以赚钱的行业,可是却过著豪华奢侈的生活,钱财之多总是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未搬来以前,在银行有一笔钜大无比的存款,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假如有一天,你这位邻居参加民间储蓄会,把会款标走后就赖帐不按期交会款,被告到法院,法官当然判决他败诉,必须还款。但绝不会判决没收他的全部银行存款,因为这样做不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个正在享受大福报的人,若是作恶,顶多只是转变掉一部分的福报,绝不会将其巨大的福报一笔钩消,剥夺他应享的权利,因为因果律是极其公平的。
像这种由于正在享受福报,以致于他虽然作了大恶业也没看到他受恶报的事,在佛经里有一个最好的例子。
杂譬喻经说:佛在世时,有一位国王叫阿阇世王。某日,一位以杀生为业的屠夫前往见国王,并请王答应他一个请求,王问他有何愿望,他说:‘国王您每遇节日需要屠杀畜生时,请全部赐给我包办。’王说:‘杀生的事,很少人乐意替别人做,为什么你却那么喜欢做?’屠夫答以:‘我往世曾做贫穷人,幸好靠杀羊得以度日,又因杀羊之故,死后生到四天王天,享受天福。天上寿尽,又出生为人,还是从事杀羊的职业,死后又生天上。就这样六世出生为人,都从事屠羊的工作,使我每次死后都生到天上,享受天上无量的快乐,前后往返天上人间已有六回。屠羊既然有这么大的好处,因此向国王提出请求。’王问:‘就算真如你所说的,但你怎么知道的呢?’屠夫答:‘因为我具有能知宿命的能力,可以知道往世的事。’王不相信,认为他说谎,因为像屠夫这么下贱而毫无修行的人,怎么有能力知道宿命?国王疑惑不解,便去向佛请教。佛答说:‘屠夫所说全都真实,并非说谎。他往世曾遇到一位辟支佛,那时很欢喜、很恭敬、很专心的瞻仰辟支佛庄严的容貌,善心随生,由于这一功德,使他得以六回生天享福,出生为人又能知宿命。因为敬佛的功德,造作于前,福报先成熟,才能六次往返天上人间;杀生的罪业应受恶报,但机缘尚未成熟,所以不见他受报。等此生命终,福报享尽,他将堕地狱接受屠羊的罪报。地狱的罪报受完,接著无数次出生为羊,一一偿还命债。这位屠夫,知宿命的能力很浅,只知过去世六世杀羊生天的事,再早些的第七世的事,他便无法得知,于是误认为屠羊是使他生天享福的原因。’阿阇世王至此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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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28 #6613
第三篇 杀生食肉的恶报
杀生及其类似的行为有那些?
1、亲手杀生:不管用何方法,只要引致动物死亡都属杀生。
2、教唆别人杀生。
3、帮助别人杀生:提供杀生用具;指导杀生方法。
4、赞叹杀生:见他人杀生方法巧妙,手脚俐落,夸奖赞赏。
5、见杀生随喜:见人杀生,心生欢喜,说他杀得好。
6、建立神庙,屠杀动物拜祭神明鬼魂。
7、嗜食动物肉。
8、取食动物胎卵。
9、从事杀生有关的行业:饲养、捕捉、贩卖供人食用及娱乐场所让人戏弄的动物,贩卖捕捉动物及杀生的用具。(菜刀为切菜所需,不在此限)
10、虐待动物:用弹弓石头射打动物,破坏巢穴使其不得安居,绑缚或鞭打动物,用笼子箱子关著动物观赏或贩卖,玩弄动物取乐,使动物相斗取乐或赌钱,游乐场中用动物供人戏弄。
11、上述行为,如施之于人,同属杀生罪行,而且罪报更重。例如流氓施暴或杀害良民,治安人员刑求嫌犯逼供,法官枉法造成冤狱或屈死,堕胎等皆属之。
12、教人互斗或相残杀,或挑起战争以致生灵涂炭。
杀生及其类似行为会得何种恶报?.
1、堕地狱中,长久受大苦刑。
2、长久年代轮回出生为鸟兽,互食血肉,辗转偿命。
3、堕落到饿鬼道受苦。
4、受完上面恶报,再出生为人时,则多病、多灾殃、短命。或胎伤而死、或堕地而死、或意外灾害而死。
5、药师经上说杀生祭神,祈福求命,不仅无效,且会招致横祸。经上列举的横死有:被庸医用错药而亡、烧死、溺死、毒虫咬死、被狮子虎豹等野兽吞食、堕崖死、中毒死、饥渴而死等。
6、佛经上列举许多杀生与恶报之间的关系:
(1)五根不具(眼耳鼻舌手足残废)——由于往世弹射岛兽,或断其头,或断其足,或断鸟翼。
(2)老孤无子—夺取鸟卵或幼鸟,使鸟无子。
(3)唇缺唇裂——往世钓鱼,使鱼裂口。
(4)生恶疮治不好——往世喜欢无理鞭打众生。
(5)少小孤寒,无有父母兄弟——捕捉飞禽走兽,绑缚或关于笼中,使其离开同伴而孤独过日。
(6)生受酷痛,形体毁折——掴杖良善,妄谗无罪。
(7)生为水牛,做苦工挨鞭打——为官者,为贪财物入人于罪,鞭打刑罚,判入牢狱,则死后入地狱千亿年受苦,罪毕生为水牛。
(8)两手扭曲不能伸缩,两足残废不能走路,弯腰驼背,身体不遂,行动不便——由于往世捣毁兽巢,设网或陷阱捕捉鸟兽,以致鸟兽头破脚折,受各种伤。
杀生食肉与社会混乱及流血战争的关系:
古典小说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开场白:‘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话道尽了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周期性遭受战争灾难的血泪与沧桑。为何人类历史总抹不开干戈流血的阴影,战争的悲剧总是一幕一幕不断的上演?历史学家自有他们的一套说词,但唯有佛法的因果律为苦难的众生指出它的根本原因及预防之道。
佛法因果律告诉我们:人与畜生同为轮回六道中的一份子,畜生并不永远为畜生,恶报尽时仍可转生为人。今日为畜,你要它死;来世为人,他不要你活。一报还一报,丝毫不含糊。因此个人的杀业,乃是绑票、抢劫、杀人等社会不安的由来;群体的杀业,则为战乱兵祸的根本原因。预防之道只有唯一的一条路——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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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29 #6614
第四篇 戒杀与放生的善报
戒杀与放生的行为包括那些?
1、不亲手杀生。
2、不教唆别人杀生。
3、不帮助别人杀生。
4、戒除肉食。
5、不从事与杀生有关的行业。
6、凡有拜拜,不管拜的是什么,一律用素菜、鲜花、水果,不用牲礼。
7、见人杀生,应加劝阻,或用钱将临宰之动物买而放之。若劝阻无效,或他不卖,则应对被杀之动物起同情心,若能为它念佛号或往生咒更好。
8、不虐待动物。
9、其他与前篇所列杀生行为相反之行为。
10、自己戒杀放生,也劝别人戒杀放生。
戒杀与放生能得何种福报:
1、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说,人于世间慈心不杀得五福:
(1)寿命增长。
(2)身心安隐。
(3)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
(4)死后得生天上,寿命长远。
(5)天上寿尽,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
2、其他在佛经及善书上所记载之放生戒杀福报有:
(1)遇有紧急灾难,易于逢凶化吉,脱困免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2)遇有医学上难治的所谓‘冤业病’,能戒杀放生配合念佛、诵经、持咒、修忏等佛事,虽不能百分之百有效,却常有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
(3)凡有祈愿,较易达成。(例如:求生子、求平安、求功名,求事业、求消灾等。)
为什么实行戒杀放生却得不到祈求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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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30 #6615
第五篇 深信因果轮回 念佛求生极乐
第一章 深信因果 行善止恶
读者诸君由本书第三篇的实例,可证知‘杀生确实会招致恶报’,则举一反三,可知其他一切恶行都会招致恶报。
佛告诉我们,会招致恶报的不良行为有十种:(一)叫杀生。(二)偷盗(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拿来使用或占为己有都属偷盗)。(三)邪淫(违背伦理道德,在正式夫妇之外,贪图淫乐,乱搞男女关系等都属之)。(四)妄语(说谎、伪证、不守信)。(五)恶口(以凶暴或恶毒的话骂人)。(六)两舌(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七)绮语(说黄色淫秽的话使人想入非非)。(八)贪(贪求名利财色各种享受,迷恋不舍)。(九)嗔(稍不如意就生气怨恨)。(十)痴(邪见、不信因果)。
由本书第四篇的实例,可证知‘戒杀放生确实可获得善报’,则举一反三,可知其他一切善行都可获得善报。
佛告诉我们,能获得善报的好行为有十种:(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恶口。(六)不两舌。(七)不绮语。(八)不贪。(九)不嗔。(十)不痴。
既然‘为善得福,为恶招祸,因果报应,真实不虚。’聪明的您,当然会将‘因果报应的道理’奉为指导生活行为的最高准则,欲求福报当努力实行十种善行,欲免祸患当努力戒绝十种恶行。
此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务请记住:‘只问耕耘,不问何时可以收获。’本书第二篇已说明因果通于三世的道理,若您努力行善求福,却仍未能改变坎坷的遭遇,当知这是由于往世恶业较大,恶报较重所致。只可甘受如饴,并勤忏悔往业,行善不懈,或可早日痞极泰来,欠人业债,总须甘心偿还才是做人的道理;切勿因一时看不见明显的改善而失望怨尤,因为我人凡眼,不知无形中福与祸消长转变的情形,也许您的善行已经为您减轻多少应受的恶报,只是您不知道罢了。
第二章 六道轮回 应急出离
人世间的因果现象既已略有了解,不可不知轮回的道理。因为只有‘六道轮回’才能代表整个众生界的因果变化真面貌。
所谓‘六道’是指六大种类的众生:(一)天道——指居住于天上,具威德、有神通、享天福的众生。俗称天神。(二)人道——指人类。依佛经所说,各星球上多住有人道众生。(三)阿修罗道——有天福而无天德的众生。(四)饿鬼道——常受饥饿怖畏的鬼类众生。(五)畜生道——指除人以外之一切动物。(六)地狱道——指堕落在地狱中受苦的众生。
所谓‘六道轮回’是指众生在命终后,各依善恶业力的牵引,投生到上面所说的六道之中。由于众生,死了又生,生了又死;有时修善,有时作恶;于是有时生天享福,有时入地狱受苦。就这样在六条道路中进进出出,头出头没,如轮之回转,永不停息。
决定六道轮回的总关键,在于善恶业力的牵引。
以人道来说,能行上品十善,则死后生于天道;行中品十善,死后仍生人道;行下品十善,死后生于阿修罗道。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由行善而得,果报较好,三者合称‘三善道’。
若造作下品十恶,则死后生于饿鬼道;造作中品五逆十恶,则死后生于畜生道;造作上品五逆十恶,则死后堕入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由作恶而得,果报低劣,三者合称‘三恶道’,又称‘三涂’。
六道轮回之中,有三种善道,三种恶道。表面看来,出生于善道与恶道之机会,各占一半;实际上‘沦落于三恶道之机会’,要大于‘生在善道的机会’千万倍乃至无数倍。这一点只要比比地球上人类和其他动物(畜生道)的数目就可明白。
涅槃经说:‘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意思是说:‘出生为人的机会假设像手里拿的一撮土,那么出生于三恶道的机会就如整个大地的泥土。两者大小悬殊,不成比例。’
既然出生于三恶道的机会大得吓人,而三恶道的痛苦又是我们所不敢领教,当然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永远避免它、躲开它。
怎样做才能永远避免走入‘三恶道’这个恐怖、痛苦的黑暗深渊呢?请看下章说明。
第三章 修持念佛 求生极乐
壹、为何一定要修持佛法急求出离轮回
前面一章提到作恶会堕入三恶道受苦,而且机会很大,要想避免,只有一个方法——修持佛法以求永远脱出轮回。
不过许多人心中存有一种想法:‘既然作恶会堕入三恶道,我只要一生守法守分,不做坏事,就不怕死后沦入恶道,何必一定要修持佛法求脱轮回?’其实只要明白后面的道理,就知道这是一个不正确而且危险的观念。
因为众生只要未修至解脱生死的地位,就永远在六道轮回中轮转。佛告诉我们,每个人自无穷远古以来,出生在人道的次数多得无法计数,若能将每次出生为人时所流的泪水积集起来,将比整个地球大洋海水还多。每次出生为人总曾经做了或多或少的善业与恶业,扣除掉已经受完的果报后,每个人的身上都仍背负了无量的恶业和一些善业,这些业一笔一笔的等待因缘成熟以产生果报,让我们去偿还或者享受。既使今生今世你勤修十善,使你下一世能生到天上享受天福,或再出生为人享受大富贵的果报,也不值得你太高兴。这话是何道理?因为下一世若生到天上,由于只顾享受殊胜的快乐,往往疏忽或者不想修行;若出生为人,由于有隔阴之迷,不记得前世之事,也很可能忘了应该修行十善才能保住人身。如此一来,当你下一世在天上或人间的寿命结束之后,能不能再继续出生在人、天的‘三善道’,可就很有疑问了,那还要看这时等待在后面,即将对你产生支配力的下一笔业,要牵引你往生六道中的何处而定。而等待在后的下一笔业是善业或恶业,你全不知;下一笔业若是恶业,它将使你堕落为饿鬼、畜生、地狱三恶道受苦;若是极重的恶业,将使你千万亿劫沦落恶道受大苦报,难有出期。何况华严经说:‘假使恶业有体相者,十方虚空不能容受。’这话告诉我们‘堕落恶道十分客易’,而所谓‘一失人身万劫难复’实为千古不易的真理。
六道之中,以‘天道’的福报最为殊胜,地位也最为尊贵,但命终之日也难逃过业力的控制,仍要落入轮回之中,佛经中有不少‘天人死后堕入恶道’的记载,可为明证。
你说业力可怕不可怕?
由此可知六道轮回有如浪涛汹涌的无边大海,处在其中,随浪升沉,难以自主,头出头没,无有尽期。今幸有‘佛法’这一个大慈航、大宝筏,聪明如您,可不早搭其上,速登彼岸,急求出离吗?
贰、如何修持佛法
佛学精深,法门无量,初入门者,可能眼花撩乱,不知从何下手。
编者在此郑重的向您推荐一个最容易、最稳当的方法:‘净土念佛法门’。
为何此法最容易?因为只要神智清楚,能够口念或心想,就可修持。
为何此法最稳当?因为只要方法正确,任何人都有成功的希望。
参、如何修持‘净土念佛法门’
‘念佛法门’的修持方法,当然不是简单数语就能解说究竟,这里仅作简要、初步的介绍,读者诸君凭著这些,可作初步入门的修持。若想作更深入的了解及研究,须另找专书阅读,或向师父、大德们请教。
修净土念佛法门要点如下:
一、立不移之信心:有疑心则修此法难成就,故首先须确信后面数事:
(1)确信在我们的西方,距离十万亿佛土之处,有一个景色无限美妙,极为清净庄严,胜过此处千万亿倍的极乐世界。
(2)确信极乐世界有阿弥陀佛,曾发誓愿,要接引十方世界修持净土法门的众生往生极乐世界,而且成佛以来十劫之久,都一直在实践著他的誓愿和诺言。
(3)确信如法修持净土念佛法门,临命终时必定蒙佛接引,往生极乐世界。
二、发坚定之誓愿:决志今生求生净土,无有退转。发愿应于佛像前,若无佛像,则合掌面向西方恭敬发愿也可。发愿文句本无固定格式,总以虔诚为要。就像对自己的慈父慈母诉说愿望一样,想像慈悲的阿弥陀佛就在你面前,亲切而无比虔诚的对佛说出你的愿望即可。此项发愿的工作,最好于每天最后一次念佛之后或睡前重覆一次,才能使愿力深植於潜意识中,则命终痛苦迷糊之际,也会不忘求生净土之誓愿。
三、主要修行:每天念佛。要点:
(1)佛号念法‘南无阿弥陀佛’。‘南无’读‘ㄋㄚ ㄇㄛ′’。
(2)每天念。随时可念,随处可念。行、住、坐、卧、工作中皆可念。
(3)出声念、默念皆可。但上厕及就寝时只可默念。念的时候要口里念、心里想、耳朵听,一句一句清清楚楚的念下去。
四、辅助修行:
(1)遵行十善,戒除十恶。
(2)多多行善助人。(行善之法可参阅陈柏达居士所著改造命运的原理与方法一书)。
(3)每天在睡前,要将今日念佛及行善的功德,在佛前回向求生极乐世界。
肆、释疑
编者要在这里提醒大家,有非属纯正佛教的其他宗教,他们的部分传道师宣称:‘现在是白阳期了,念阿弥陀佛已经没有功效,不能解脱生死,出离轮回。’‘白阳期’是他教的教义,在此不予批评;后面半句话则是人为编造的大妄语,千万相信不得。
试想,‘接引十方世界众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往昔所发的伟大誓愿,并且阿弥陀经里,佛明白的告诉我们,阿弥陀佛自从成佛之后,开始从事接引众生前往极乐世界的工作,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十劫之久(十劫约一百三十四亿多年),从没间断,阿弥陀佛寿命之长难以思量,因此其度众生的工作也无量久远的进行下去,永远实践著许给众生的诺言,怎么会因为地球上其他宗教教义中划分一个白阳期,就违背自己的大誓愿而停止度众生的工作?更不可能任我们凡夫俗子随便说一句‘念阿弥陀佛已经无效’,就使得阿弥陀佛没有办法再度众生了。
这层道理,有智慧的人深思一番自可明白,切勿为人所迷,坐失念佛往生的大利益。
愿您相邀亲戚朋友,共沐弥陀慈光,共修念佛法门,他日相率往生极乐,方不辜负出生为人、幸闻佛法的大好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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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4日 下午1:30 #6616
第六篇 戒杀放生的实践与疑问的探讨
第一章 戒杀与放生的实践
一、戒杀的实践
1、能断然戒除肉食最为理想,否则可采渐进的方式,起初每隔几天吃素一次,渐渐增加素食次数,习惯素食口味后自可达到断肉的目标。
2、最少应从不伤害及不杀害一切动物的生命做起,素食当做最后目标。
3、平日多下功夫培养慈悲心,方法是多思考、多反省:
(1)多思考:畜生与人同样具有感觉神经,当它被杀,一只利刀在同一伤口来回反覆锯割;当被生煮,沸水临身,满锅腾跃冲撞,逃生无路。想想这时刀下、锅中若是我身,或慈亲或子女,其痛曷极!斯境何惨!此情何堪!
(2)多反省:每个人一生中都曾受过头痛、肚痛的小病苦,或曾受针刺、刀割、烫伤、火伤的小外伤,小小病痛就足以令人坐立不安,难以忍受,何况畜牲临宰,切、割、煎、煮一直到死,剧痛超过我们小伤的千万倍,仔细思量,岂不可悯。
4、常读本书或其他戒杀因果故事,自然能对杀生知所戒惧。
二、放生的实践
1、随缘的放生:见到动物面临被杀或命危之时,起大慈悲心,救它一命。这是最自然最有意义的放生,要把握机会去做,多多益善。
2、有计划的放生:由自己或委托放生团体,前往市场或店铺,购买供人杀食的动物,到适当而安全的地点放生。这种放生,最好委托有氧气筒等救生设备而且有放生经验的团体去办,使动物免于途中死亡。
3、戒杀与放生是一体之两面,想藉放生祈福消灾者,应同时实践断肉素食及随缘放生,较易达到愿望(较易而非绝对,理由见第二篇)。若平常舍不得断肉,又不愿作随缘的放生,只想出钱托人放生,企求消灾降福,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但也不是说吃肉者放生没有功德,吃肉有吃肉之过,放生得放生之功,只是唯恐功不掩过,所求较难遂意。
4、若能劝导亲戚朋友,使他们也能吃素戒杀,这也是很好的放生功德。
5、全力宣扬素食的益处及推广素食,是最根本最有效的放生护生之道。
第二章 戒杀放生疑问之探讨
一、生病应该就医治疗,或者只靠戒杀放生、念佛行善祈求康复?
答:佛陀垂示因果,最主要的是要我们不造恶业,以免将来受苦报;面对已经来临的恶报,则应了悟这是先前作恶所致而坦然接受,偿还债务。生病花钱、打针、吃苦药、手术刀割就是一种偿还业债的方式。因此有病自然以就医治疗为原则。治疗期中当然也可同时进行‘忏悔、念佛、行善’以求转变业报,早日康复。若想全靠念佛行善的力量祈求愈病,有可能因转变业报的条件不足够而失败,使得表面上看到的结果,比就医治疗还糟糕,它的道理在第二篇说得很清楚。因此除非当事人深信因果,对可能产生的不理想之结果能够无怨无悔,否则不宜贸然放弃就医治疗,只靠戒杀放生、念佛行善祈求康复。对一般人来说,两者同时进行较为理想。但若患了医学上无法治疗的病,那就只有靠戒杀、行善、念佛一途了。
二、办丧事或祭拜祖先时,杀畜生祭拜乃是自古就有的礼仪,因何有罪?
答:请看后面所举经文及故事,道理自然明白:
1、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七品中,地藏菩萨告诉我们:人死之日,绝对不可以杀畜生拜祭鬼神,这种事,对于死人,没有丝毫利益,只会替死人结下罪缘。假使亡者因为往昔行善,应可再出生为人或生天上享受天福,由于在临终时,被无知的眷属为他造下杀生的恶业,使他连累遭殃,须费力在阎王面前辩白自己的无辜,以致受到耽延,晚生人天的善道。假使亡者在生之时,点滴的善事都不曾做,无丝毫的善根,死亡之时,正要依据从前所造恶业,堕入三恶道受大苦报,邢堪眷属用杀生来更增加恶业,使他罪上加罪,苦上加苦。这就譬如有人从远方来,肚子饿了许久,肩上挑著百斤以上的重担,忽然有人又给他加上一点东西要他负担,使他更加艰难辛苦。
2、莲池大师所著竹窗随笔,记有一则‘杀生冥累’的故事,浙江钱塘地方有一位姓金的人,平日持斋守戒,吃素不杀。死后他的灵魂附身在一个孩童身上说话,告诉他家人,由于生前修善不够,没能往生极乐世界,现在住于阴界,也很自由快乐。有一天他又附身孩童,责骂妻子,不该为修坟墓的事杀鸡造恶业,使他受连累,现在阎王派了一位鬼吏监视他跟随他,使他不像以前那么自由。妻子问他媳妇怀孕生产的事,答说:‘会生男孩,母子平安。下一胎仍生男,但母子都会死去。’许多人都在场听到这句话,记了下来,日后果然全部应验。
3、印光大师文钞中,致郭辅庭居士书记载:民国十三年,曾任两江总督的周玉山先生逝世。他的儿子周缉之与大师相认识,大师教他办丧事,不可用荤,因他父亲官职声望都很高,宴客场面必大,若用荤,则必杀生无数,难免为了增加父亲哀荣反而累其多背负杀生之罪。大师信寄到后,缉之即召集办事者商议,他们都是贪口腹的人,都不赞成办素食。结果在天津办丧事,开四千多桌。第二年搬灵回安徽,在南京、芜湖、家乡、扬州四个地方又再办追悼仪式,五次宴客,所杀生命不计其数。葬好后回天津,某日玉山先生忽到扶乩的神坛降书,痛骂家人丧事用荤,累他将在生做官的功德抵消杀生之罪都还不够。缉之大为后悔,惜已不及,于是计划在天津出资兴建一座佛教大丛林以弥补过失,因逢战乱未能办成。(大师一向不赞成扶乩,引此事意在令丧事办荤者知所戒惧。)
4、印光大师于文钞中又说:古时丧礼绝不用酒肉,隋炀帝做太子时,母后死了,碍于古礼,不敢吃肉,耐不住了,偷偷派人用竹筒装肉,用蜡封口,以包袱包裹好,拿进去给他吃。可见古礼很严,丧中禁肉,虽贵为太子,想吃肉也怕人知道而出此下策。
综合上述,可知丧事,杀生请客,为了讨亲友欢心,怕人批评,累得亡者承担杀生罪过,这种做法既不合古礼又不孝顺,实在愚痴之至。
三、杀畜生祭拜是神庙节日庆典祈福求安必备的程序,为何有罪?而且为何有人杀畜生祭拜,求福也能如愿,是何道理?
答:道理如下:
1、一般神庙虽大多登记参加道教会为会员,其实有不少神庙的主持人并未忠实践履道教教义。节庆时大举屠杀畜生祭拜,就是违背道教教义最明显的例子。因为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中,明文告诫人们不可‘射飞(鸟)逐走(兽)、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不可‘杀龟打蛇’、‘伤害昆虫’;而且明白的告诉人们,若能‘慈心于物’不乱杀生,则天道佑之,福禄随之,神灵卫之。可见‘不杀生’,也是道教的重要戒律之一,凡属正统道教神庙,皆应奉行不误,若违反者可视为不遵教规之犯戒行为,岂能无罪?
2、杀生祭神之非,佛经上屡有告诫,略摘如下:
法句譬喻经仁慈品记载:有位国王,其母病重难治,想杀各种畜生一百多只,拜祭四山五岳日月星宿神祇,为母祈祷延寿。佛告诉国王:‘欲得长寿当行大慈。’并且告诫他:‘杀生求生,与长寿的道理大相违背。怎么可以为了救一个人的生命,而杀害那么多畜生的命。……既使活了一百岁,一生之中,常用象、马等畜生祭祀来殷勤供奉天下各处神明,所得功德还不如做一件仁慈护生善行的功德。’那么我们杀畜生拜神,天神有没有来接受供养呢?佛在中本起经里说:‘杀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杀者得罪。’为何天神不食?因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宝饰成的宫殿,吃的是天厨妙味,自然而有。怎么会放弃天上甘露般的美食不吃,反而来吃你准备的又腥臊、又肮脏、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来食,自然也求不到所要的福,反而须承担杀生的重罪,真是何苦来哉!由此可知杀生拜神是一种以邪为正、无功有过的行为。
3、安士全书记载一则‘河神受戒’的故事:江西省鲟鱼嘴,此处河水,浪汹而险,有‘无风三尺浪’之称。当地有座龙王庙,极为灵感,往来的商人,必定杀生拜祷,行船才得平安,长久下来,为祭拜所杀畜生,其数难以计算。到了明朝崇祯年间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师从那里经过,将到的前一天,管理龙王庙的庙祝梦到龙神告诉他:‘明天有位僧人会到此地,他过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师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堕落为血食之神(受信徒用杀死之畜生祭拜的神),杀生的罪业很重,将来必定要入地狱受大苦报。明天代我恳求法师传我佛戒,以后拜我,不得再用酒肉。’次日庙祝出去查访,果真遇到这样一位法师,于是向法师说起缘由,并延请他到庙里,为龙神传戒说法。从此河水风平浪静,来往的人再也不用杀生祭拜。由此可知,既使为神,若贪享血食,同样犯杀戒,应入地狱受苦报。
若所拜的神是正直聪明而仁慈,你用畜生拜对他是一种侮辱而大不敬之行为,你所求的不可能如意,且须自己承担杀生罪过。世上或许确有杀生拜鬼神求福如愿的事,我们应了解的是鬼神也有犯过错的时候,若因贪享血食、受你肉供,就赐你不该得的福,帮你不该帮的事,这是一种既犯杀业又犯偷盗业的受贿行为,日后自有其应受的苦报;就你而言,除了须共同承担杀生的罪业外,该受的苦报强求而免,应知避得了一时躲不了永远;不应享的福报强求而得,焉知不是经由鬼神斡旋而预先透支日后应亭的福报,如此则又何喜之有?由上可知杀生祭拜,对神对人,两皆有害。
四、既说‘为恶者堕落为畜生,受人杀食’,则畜生被杀食是其应得恶报,为何杀它来吃有罪?
答:其理有三:
1、畜生之生活条件远不如人:食则粗糠槽粕,无有美味;衣则单靠皮毛,冷热不调;住则陋屋牢笼,难避风雨。做畜生本身就是一种大苦报,并非一定要被杀食才算是受苦报。
2、冤冤相报无有已时,循环偿债甚为可怕。佛要我们戒杀,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们的凡眼不可能明白所杀的畜生到底有没有欠我们的债?若有欠,到底欠了多少?假使所杀的畜生并未欠我们债务,或者欠我们的债不多,我们却讨债讨得过头,这时又变成我们欠它杀债,将来仍须还它,如此一来,彼此陷于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岂不可怕?
3、既使所杀畜生刚好欠我们命债,而且我们也没有讨债过头的情形,这也并非全无害处。因为万法唯心,业力不灭,起心动念,即造意业。当我们一念贪亭口福,一念残忍杀生,立即在八识田中种下不灭的种子,它具有一种力量,会薰习、加重原本就有的贪求和好杀的习气,使我们更容易造杀生的恶业,更容易堕落恶道,更难脱离六道轮回的无边苦海。
五、全不吃肉,改为素食,岂不妨碍健康?
答:植物性食品含有齐全的营养素,医学上已有定论。事实上素食者与吃肉者都有人营养不良,原因都由吃太少或偏食而来。只要调配得宜,素食不但无害,反而大大有益于健康。请参阅天华出版公司出版的‘新编素食·健康·长寿’一书自明。
后记
本书编成即将付印之际,恰值国内发生数十年来最大的绑架勒索案。勒赎金额高达一亿元,绑匪主犯学历为留学美国硕士肆业,勒赎金额之大与绑匪学历之高,都打破以往记录。由于本案发生于政府全面整顿治安期间,而且距离绑架勒索罪改科死刑及马○○等人因绑架罪被枪决才短短的四个半月,它所带给社会人心的是强烈的震撼、难解的疑惑、与无尽的忧思。
人们最大的疑惑是:‘为何连死刑都遏阻不了这些罪案的发生?为何一个受过如此高等教育的青年会自甘堕落,沦为绑匪?为何国民教育程度愈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却愈低落、犯罪率愈增加?’其实若能冷静深思,就知道这些只是社会风气全面性败坏之下所孕育而暴露出的病像。一个外强中干、体内潜伏各种病毒的慢性病患者,随时会变症百出,暴发重病,这是不足为奇的。
前面这一个问题,追根究底,歹徒之所以无视于死刑的威胁而一再犯案,是因为他们的心中只认为:‘每个人都会死,死后一了百了,没有所谓因果报应、地狱轮回。与其在世上过著安份而平淡的一生,不如大捞一笔,舒服的享受一阵子。既使被捉,顶多判个死刑、枪声一响就迷迷糊糊的走了,也不见得有什么大痛苦,何况也不一定被捉。’可见‘不相信因果报应’乃是人心堕落、犯罪增加、社会动乱不安的最主要原因。假使歹徒心中有因果观念,则既使不怕死刑,也会考虑到死后在地狱中的长久大苦报,不是任何铁汉所能忍受得了,因果报应的阴影,会使他贪婪的、凶暴的心冷静下来,在犯罪之前慎重考虑一番,避免铸下大错。对于陷溺的人心及败坏的风气而言,道理何尝不是如此。
因果观念对于匡正人心虽有其非凡的功效,不幸的是,长久以来‘因果的信仰’与‘低俗的迷信’被画上了等号,而受到政府与知识份子的忽视与排斥。然而面对社会的重病沉痀,该是举国上下好好反省的时刻了。由重大刑案的一再发生,可见严刑峻罚以及提高国民教育都已不足以挽救沉迷已深的人心;惟有大力宣扬、推广‘佛法的因果观念’这一对症良药,才能在遏止犯罪上产生比较理想的效果;也惟有正确的因果观念能广泛的被认识与接纳,低俗的迷信才能从社会上绝迹而使人免受其害。
编者深望本书的出版,对于导正人心、改善风气能够有所助益。佛书的流通一向以佛教信徒为主要对象,欲求佛法能对社会人心产生全面性深远的影响力,则非扩大佛书与非信徒之间的接触面不可,因此恳请读者诸君阅完本书后,能多介绍给非信徒的亲友们,让他们也能明白因果、知所遵循,共同走上光明之路,则导众生入善道、致社会于祥和,您的法施功德莫大。
感谢员林莲社鉴因法师与智者文教基金会简辉雄老师惠予鉴定与指导,使本书得以顺利完成。书中故事题材,选自许多佛刊与善书,谨此向各佛刊善书出版社及各文作者深致谢忱。最后要感谢大乘印经会诸位大德的协助,使本书能和读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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